为确保陕西省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总站有限公司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和诚实性,特作声明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规定,保证检测数据公证可靠;
2、严格遵守《质量手册》的规定,在检测工作中,严格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细则等进行,以诚实、公正的态度确保各项检验工作的质量,并对检验结果负责。坚决抵制来自商业、行政或其他方面的不正当影响;
3、不以经济指标考核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而应确保检验工作质量,提供良好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以此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4、坚持独立检测、独立判断,保持和发展认定的检测能力;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的检测服务原则;
6、不从事与客户送检产品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等活动。不接受有违检测公正性的投资赞助和代理要求,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
7、本公司承诺不录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8、维护客户的权利,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不受侵犯。为客户保守秘密,未经受检单位同意,不得透露客户的技术资料、样品及检验数据和结果;
9、不阻拦客户与检测有关的投诉,并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内作出合理的答复;
10、对客户应履行法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
陕西省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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