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陕西日报》第三版
本报讯(记者 张梅)记者日前获悉,西安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西安市支持市级众创空间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对通过考核的市级各类众创空间进行奖补支持。 对创业空间当年及上年度开展物理空间改造,成本在500元每平方米以内的,按照50%予以补助;500-1000元每平方米的部分,按30%予以补助,每个众创空间累计改造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创客空间、创业服务空间开展物理空间改造发生的费用,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支持。 为支持创业企业、团队和创客向众创空间聚集,西安市将对入驻市级众创空间的创业企业、团队和创客以及创业投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等服务机构均予以包含物理空间,水、电、气、暖、宽带等公共设施使用费等在内的空间使用费补助,补助标准为第一年按空间使用费的50%、单户最高3万元,第二年按空间使用费的30%、单户最高2万元,单户企业最高补助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对基于互联网的众创空间,空间使用费补助以其实际缴纳带宽资费的50%作为补助基数。 对众创空间内创业企业招用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市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中的人才,将按照当年西安市社会平均工资,予以两年全额社保补贴。 对众创空间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按服务绩效予以奖补支持。创业空间按其当年毕业企业新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情况,给予每新增一户2万元,最高30万元奖励;创客空间,按其新增注册成立企业情况,给予每新增一户5000元、最高10万元的奖励;创业服务空间,按其为企业实现融资额的千分之一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此外,西安市还将对市级众创空间内公共技术平台实施的提升服务能力与新建项目、众创空间内众创服务机构参加创业导师等培训的人员,以及创业服务活动等都给予一定金额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