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单位: 按照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就视频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科技部统一要求,评审专家将于评审前预先浏览项目申报书并提出问题,信息系统将于评审前向申报单位匿名反馈专家问题,项目申报单位可在信息系统中查看。专家所提问题与正式答辩时所提问题不一定相同,且不需要项目申报单位回答; 2.项目申报人本人在陕西省科技厅视频答辩室进行答辩,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答辩; 3.以ppt的方式对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以及经费需求的合理性做简要汇报(具体内容请参见附表),青年项目汇报时间15分钟,答辩15分钟,共30分钟;其余项目汇报时间15分钟,答辩30分钟,共45分钟; 4.答辩严格按照预定的时间顺序进行,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1,项目答辩人应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5.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请按要求时间将ppt文件发送至科技部相关受理单位指定邮箱,同时发送省科技厅邮箱87294281@163.com; 6.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进行任何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将取消承担本专项项目资格; 7.请项目负责人及时与省科技厅计划处相关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每个项目可参加视频答辩人数控制在7人以内; 8.科技厅将通过陕西省科技信息网及时公布每批项目评审时间及安排,请各有关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单位注意查询。陕西省科技厅业务联系人:谢 铭 王 军029-87294281, 陕西省科技厅技术联系人:王 越 029-8862923. 9.视频答辩地点: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二楼视频答辩室 附件: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视频答辩时间安排表fujian1.xls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答辩评审表格fujian2.doc 3.科技部视频评审工作相关联系方式fujian3.doc
陕西省科技厅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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